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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口腔正畸用托槽医用耗材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2-09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

  内药采中心字〔2022〕241号

  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省际联盟口腔正畸用托槽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工作安排,现组织我区医疗机构开展口腔正畸用托槽采购数据填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疗机构范围

  自治区使用口腔正畸用托槽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均参加填报。

  二、产品范围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上市的托槽、无托槽隐形牙套。具体产品见系统内目录。

  三、填报内容

  (一)历史采购数据。医疗机构需如实填报2021年全年托槽产品(产品标准为20颗、完整牙位)、无托槽隐形牙套上一年度实际使用总量(各产品数量的总合)。

  (二)采购需求数据。医疗机构参考上一年度历史使用数据,根据临床实际需求,按照产品填报下一个年度采购需求量。采购需求量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实际使用量的70%,颊面管产品不参与报量,未达到的须在系统内提交理由。

  四、填报方式及时间

  (一)本次采购数据填报工作通过“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https://hc.tjmpc.cn:10128/)”集中报送数据。

  (二)各盟市医疗保障部门和医疗机构使用已有的国家联采平台的账号、密码登录“省际联盟(区、兵团)正畸材料托槽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报量系统”进行数据填报。未取得账号的医疗机构,向属地盟市管理机构申请,盟市汇总后统一报自治区药采中心新增。自治区药采中心负责盟市管理员密码重置,各医疗机构密码重置由盟市管理员负责,具体参照操作手册(附件1、2)。

  (三)填报时间:11月28日9时—12月6日17时。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填报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采购需求量数据,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要素齐全。

  (二)各地医保药采部门要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按要求做好填报工作,核对、检查并督促医疗机构按期如实填报相关数据。超过规定填报时间,原则上不接受填报数据改动。如确需改动,须医疗机构院长签字,经自治区级医保部门审核盖章后报省际联盟集采工作领导小组。

  联采办技术支持:029-63919356 88661311

  自治区药采中心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471-4904515、4908367

  附件:1.省际联盟省(区、兵团)口腔正畸托槽集中带量采购报量系统操作手册-盟市医保局

        2.省际联盟省(区、兵团)口腔正畸托槽集中带量采购报量系统操作手册-医疗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2年11月27


原文链接:https://ylbzj.nmg.gov.cn/xwzx/msdt/202211/t20221127_21778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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