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凤台:“四聚焦”推进医保民生工程提质增效
今年以来,淮南市凤台县认真践行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医保民生工程提质增效。
聚焦制度全覆盖。职工医保覆盖所有用人单位职工,以及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等,居民医保覆盖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对象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依申请认定的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聚焦缴费分层次。职工医保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缴费率6.5%(不含生育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缴费率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由个人按规定缴纳职工医保费。城乡居民医保费按年缴纳,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完成缴费(只缴纳个人应缴部分),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因流动就业、就学等原因,可在就业、就学或长期居住地按规定参加基本医保,做到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分类资助,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90%定额资助,过渡期内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80%定额资助,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50%定额资助。
聚集保障三重制。一重保障保基本。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均可享受统一的基本医保待遇,主要包括普通门诊、两病门诊、门诊慢特病和住院待遇。二重保障保大病。大病保险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参保居民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合规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1.5万元以上部分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其中,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以及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政策实行倾斜支付,主要是起付线减半执行,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三重保障托底线。主要针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这部分群体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或按规定转诊异地就医发生的门诊慢特病和住院治疗的合规医疗费用,经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按照政策规定给予救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医疗救助不设起付线,特困人员救助比例为90%,低保对象救助比例为75%。返贫致贫人口起付线为1500元,在起付线以上,救助比例为70%。监测人口起付线为3000元,在起付线以上,救助比例为60%。以上人员门诊慢特病和住院共用年度救助限额,最高5万元左右。
聚焦监管全方位。加强医保基金运行分析,强化基金风险预警管控。健全完善统一的医保定点协议范本,将异地就医管理纳入协议管理范围,落实就医地监管责任,规范并约束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严控不合理费用支出。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实现自查自纠、日常稽核、抽查复查“三个全覆盖”,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大力查处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经办机构专项检查,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
原文链接:http://ybj.ah.gov.cn/xwzx/sxdt/1468133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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