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包头市2022年第三季度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核验通过名单的通知
包药采发〔2022〕25号
各药品、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关于开展包头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报名工作常态化办理的通知》(包医保函〔2021〕18号)和《关于包头市2022年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工作的通知》(包药采发〔2021〕3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中心对我市2022年第三季度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的报名资料进行了核验,已于7月21日至7月27日对核验结果进行了公示,现将通过的配送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包头市2022年第三季度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核验通过名单(见附件)。
二、通过名单中首次报名参加自治区医药采购的配送企业:
(一)药品配送企业需领取用户名和密码后登录自治区医药采购网完善企业信息。待自治区发放用户名和密码后,我中心会通知相关企业领取用户名和密码。
(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需登录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网(https://ylbzj.nmg.gov.cn/ggfw/hallEnter/#/unitLogin),选择单位业务登录,进行注册和角色认证,上传信用承诺书,维护企业信息,等待自治区审核通过。
三、通过名单中已有用户名的药品配送企业和已注册认证通过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我中心会及时开通配送区域,待开通配送区域后,配送企业可联系生产企业在系统内建立配送关系,同时按照《关于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协议业务办理调整的通知》的要求递交配送协议,待确认后方可进行配送。
附件:包头市2022年第三季度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核验通过名单
包头市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22年8月1日
原文链接:https://ylbzj.nmg.gov.cn/xwzx/msdt/202208/t20220801_20966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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