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59号建议的答复
闽卫督函〔2021〕86号
答复类别:A类
黄晓清代表:
《关于更好落实二孩政策的几点建议》(第1459号)由省卫健委会同省医保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2016年以来,福建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加强部门协调,扎实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努力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一、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引领作用。省卫健委充分发挥官方网站和官方微博、微信的主渠道作用,加大全面两孩政策宣传、解读和普及力度,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利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4·7”世界卫生日、“7·11”世界人口日、“健康中国行”等重要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全面两孩政策和现行计生法律法规,宣传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妇幼保健等知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充分运用专业报刊、主流报刊和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加大对《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各项法律法规知晓度,引导督促企业经营者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女职工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省医保局通过在主流媒体、市民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召开新闻发布会、播放视频短片、印刷宣传手册,积极参与海峡健康节等大型政策宣传活动,利用医院医保服务站开展宣传等形式,建立医保与社会各界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
二、积极推动女职工生育假期相关政策落实落地。修订完善《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有效推动解决女职工产假期间待遇落实问题。印发《福建省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参考文本,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为重点,指导企业就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等事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专项集体合同,有效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据统计,在全国29个省(区、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中,女职工产假天数最短为128天,最长为180天,其中包括我省在内的3个省份产假天数达到180天。男性陪产假最短7天,最长1个月,其中包括河南在内的8个省份陪产假为20天及以上,包括我省在内的17个省份陪产假为15天。除产假、陪产假外,《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并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可以请哺乳假至婴儿满一周岁;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
三、实现城镇农村医保生育保险全覆盖。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14〕100 号)第一条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应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职工基本医保,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其所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及基金支付。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我省生育保险制度覆盖全省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目前,我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未就业妇女,其生育医疗费用可以按照规定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住院保障范围,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保障范围。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实现全体参保人员全覆盖。
四、着力抓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下发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指导意见》。2020年,省委省政府把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工作列入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省卫健委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协调省发改委、财政厅,在各设区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高标准完成试点任务,在全省建成20个、每个机构托位在80-120个之间的普惠性托育机构。通过试点,总结出一整套普惠托育经验,制定《福建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福建省托育机构管理规范实施办法(试行)》,指导我省托育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今年,省委省政府再次将拓展婴幼儿照护服务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3000万元建设约3000个普惠性托位,重点建成一批社区普惠性托育点。
近年来,省卫健委会同有关部门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研究制定了一些配套政策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立足本职,积极作为,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黄如欣
联 系 人:姜邦琳
联系电话:0591–87275165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fgwj/zxwj/202105/t20210511_5592518.htm
- 药监局药品监管司督导... [2020-09-16]
- 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 [2020-09-18]
- 省药监局联合省卫健委... [2020-09-17]
- 凤翔:县市场监督管理... [2020-09-25]
- 省药监局开展秋冬季疫... [2020-09-16]
- 河南积极推动药品第三... [2020-09-16]
-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09-11]
- 四平检查分局联合市食... [2020-09-11]
- 中医药工作这样部署!... [2025-02-20]
- 四川省中医药学会第九... [2025-02-20]
- 四川中医药人助罗马尼... [2025-02-19]
- 中西医结合治疗,日喀... [2025-02-19]
- 汪文斌大使春节慰问第... [2025-02-19]
- 省药监局局长李庭芳调... [2025-02-19]
- 史可主持召开国家中医... [2025-02-19]
-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举办... [202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