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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举办公共场所负责人卫生知识培训暨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培训班

时间:2021-04-28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4月15日,为巩固通辽市“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共场所管理者卫生知识水平,通辽市举办了公共场所负责人卫生知识培训暨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培训班。参加此次培训班的人员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住宿、美容美发、商超等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共计400余人。

  培训中,卫生监督员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从卫生管理、卫生设施、监督检查、违法查处、清洗消毒、国家卫生城复检工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向经营单位发放了统一印制的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布草间管理制度、禁烟标识、自查记录、消毒记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公示栏等资料共5000余份。

  通辽市将按照创卫复审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积极行动,整体统筹推进,抓好抓实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监督执法工作,确保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顺利通过。(苏磊 供稿)


原文链接:http://wjw.nmg.gov.cn/doc/2021/04/27/3204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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