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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市民身边的好医生 ——上海市十佳家庭医生”推选活动的通知 ( 2021-04-02)

时间:2021-04-06 来源: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索取号 发布时间 发布机构 文件编号 备注
076478684Q/2021-00071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沪卫宣传〔2021〕3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更好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崇高精神,进一步深化医改,全面展现家庭医生的感人事迹和动人风采,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家庭医生队伍建设,激励更多的医务工作者投身社区卫生改革,为“健康中国”“健康上海”建设添砖加瓦,经研究,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开展2021年“市民身边的好医生——上海市十佳家庭医生”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全市在编在岗的家庭医生。

  二、活动组织架构

  (一)主办单位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协办单位

      上海市社区卫生协会、上海市医药卫生发展基金会。

  (三)支持单位

      健康云、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上海中心、上海广播电视台、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上海大众卫生报。

  三、推选条件

  (一)参与家庭医生制服务工作的家庭医生,有较长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经历,从事家庭医生工作5年及以上。

  (二)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专业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坚决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确保群众医疗、用药安全,未发生过重大医患纠纷和工作差错,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三)爱岗敬业,扎根基层,积极参与基层卫生组织建设,热情为群众服务,具有奉献精神,关心、爱护、尊重患者,深受当地群众好评。

  (四)刻苦钻研,开拓创新,注重知识更新与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具备为当地群众服务的专业特长。

  (五)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平台,在与社区居民及其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的基础上,提供防治结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开展以社区卫生诊断为基础的针对性健康管理,可成为广大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者学习的榜样。

  (六)主动承担对签约居民健康、卫生资源、卫生费用守门人职能,签约居民服务利用率高、服务依从性强、服务感受度好,在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中排名靠前,可作为本市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典范。

  (七)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挺身而出、勇显担当,防疫工作表现突出的家庭医生。

  四、推选办法

  鉴于家庭医生服务具有专业性强、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特点,推选采取单位推荐、市民推荐、征求社会意见、理论技能测试、市民投票、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形式和程序,在此基础上,产生10名“上海市十佳家庭医生”和10名提名奖。具体如下:

  (一)单位、社会推荐(3月)

  各单位按照推选范围、条件和推荐名额(见附件1),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公开民主推荐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填写2021年“上海市十佳家庭医生”推荐登记表(见附件2)及撰写先进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要挖掘和展示长期在家庭医生服务中技术精湛、医德高尚、表现突出、广受群众好评的先进典型。经各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后上报。

  广大市民也可直接推荐候选人(推荐表可从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网站wsjkw.sh.gov.cn下载)。

  (二)确定候选人(4月上旬)

  各区推荐和市民推荐后,推选办公室在进行全科医学知识、技能测试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选出成绩前20名的入围2021年“上海市十佳家庭医生”候选人。

  (三)公众投票(4月)

  将20名2021年“上海市十佳家庭医生”候选人的照片、事迹分别刊登在相关媒体上,由广大市民投票。组织新闻媒体对候选人进行宣传报道。

  (四)专家评审(4月)

  召开专家评审会,结合市民投票情况,推选出2021年“上海市十佳家庭医生”10名和提名奖10名。

  (五)宣传展示(5月)

  在“5·19世界家庭日”前后,对“上海市十佳家庭医生”获得者和提名奖获得者授予奖金和奖励证书。

  对推选出的“上海市十佳家庭医生”,组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引导和激励社会各界,特别是卫生健康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上海市十佳家庭医生”扎根基层、乐于奉献的高尚品质,学先进、赶先进,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整体素质,努力为市民提供温馨、便捷、优质的健康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上海市十佳家庭医生”推选活动,精心组织、精心策划、精心推选,把此项活动作为深化医改、弘扬先进典型的一项重要工作予以部署落实。

  (二)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时间节点,运用各种方式和手段,积极宣传及发动,最大限度地调动医务工作者、广大患者和社会各界的参与热情,进一步增强社会对基层卫生工作和一线医务工作者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三)各有关单位要规范推荐、审核工作程序,认真组织好候选人的社会推荐和“上海市十佳家庭医生”投票展示活动。

  (四)请各区卫生健康委按照分配名额,于4月12日(星期一)前报送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事迹摘要200字、详细事迹材料1500字、彩色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同步发送到xuanchuanchu2@wsjkw.sh.gov.cn。

  联系人:市健康委新闻宣传处 梅莉莉、徐昊,联系方式:23117962,13817617633;上海市社区卫生协会 朱瑾,联系方式:62181513,13764946337,地址:大田路129弄嘉发大厦A幢22层GF室。

  (五)各区卫生健康委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不同层面的优秀家庭医生评选活动。

   

  附件:1.2021年“上海市十佳家庭医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1年“上海市十佳家庭医生”推荐登记表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26日

  

相关附件 附件1:2021年“上海市十佳家庭医生”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2021年“上海市十佳家庭医生”推荐登记表.docx
原文链接:http://wsjkw.sh.gov.cn/jswm3/20210402/7bb47f8dcfff44b3810c73100be04f8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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