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第三批上海市健康科普文化基地的通知 ( 2020-10-16)
索取号 | 发布时间 | 发布机构 | 文件编号 | 备注 |
076478684Q/2020-00247 |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沪卫宣传〔2020〕006号 |
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委直属单位,各市级医疗机构,各驻沪部队医院,各企事业职工医院,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有关单位:
2018年,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在上海、浙江、江苏、河南、甘肃、内蒙古开展创建健康科普、先进典型、医院文化、影视、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基地工作。根据国家委要求,本市率先在全国先行先试健康科普文化基地建设工作,2018、2019年评选出两批“上海市健康科普文化基地”单位共44家。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卫生健康工作者响应党中央号召,不畏艰险、义无反顾、挺身而出,不少健康科普文化基地积极发挥引导作用,用健康科普文化向全社会展现本市卫生健康系统抗击疫情的专业知识、精神风貌和行业形象。
为落实《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年)》,进一步提升医务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加强卫生健康行业科普宣传的主动性,创新科普宣传方式,增强市民对于医学科普的获得感,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开展第三批健康科普文化基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立足卫生健康行业,同时面向社会相关领域。坚持“百花齐放”的健康科普基础创建原则,创建特色明显、底蕴深厚、影响广泛的文化基地,推进上海健康科普文化体系建设。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今年年底,在全市打造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健康科普文化基地50至80个左右,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健康科普达人,促进健康科普事业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宣传展示健康科普文化
以健康科普文化基地及所在单位宣传阵地为平台,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健康科普文化的内涵与特色,扩大宣传覆盖面,打破医学的神秘感,加深公众对生命的敬畏、对医学的尊重和对医务人员的理解,更好地传播健康科普知识。
(二)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充分发挥健康科普文化基地的平台优势,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健康科普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基地与社会大众的互动交流,进一步普及健康科普知识,传播健康理念,扩大健康科普的社会影响力。
(三)拓展健康科普文化宣传渠道
建立内容详实、制作精美、生动活泼的健康科普文化媒体平台,整理、编撰与基地相关的健康科普知识、宣传资料,建立科普资源库,印制、出版健康科普宣传作品;开发具有特色的健康科普文化产品;制作健康科普文化基地对外宣传的影视资料。
(四)加强健康科普人才培养
以健康科普文化基地为载体,加强健康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成立专兼职健康科普志愿者宣讲员队伍,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文化基地科普员队伍,定期组织健康科普专题培训、学习与交流,不断提高健康科普人才的素质,建立健康科普专家库,培养健康科普专家。
(五)开展健康科普公益性活动
结合每年“爱眼日”“爱耳日”“世界高血压日”“世界献血者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与卫生健康相关的纪念日,开展健康科普资料发放、义诊咨询、健康讲座、基层健康科普人员培训等形式的宣传活动。
三、创建标准
健康科普文化基地包括有场所的实体基地和没有固定场所的融媒体基地。
(一)统一要求
1.组织架构。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成立健康科普文化基地建设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并将科普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表彰、奖励范围。
2.管理制度。制定健康科普文化基地建设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措施。有用于开展健康科普文化基地建设的经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总结,相关台账资料齐全。
3.人员要求。有专人负责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活动,定期参加健康科普相关培训、学习与交流。
4.社会宣传。加强社会宣传力度,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抓好时间节点,开展内容丰富的专题活动,创新载体,增强主题活动策划的时代性。充分利用宣传栏、公示栏、阅报栏、信息显示屏、标语、横幅、海报、板报等载体,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5.文化传播。积极调动全社会参与健康科普工作,注重特色创新和文化引领,传播健康理念,弘扬健康文化。鼓励资源整合、联动发展,努力打造品牌基地,加强品牌建设,减少同质化。
(二)实体基地
1.场地要求。实体基地拥有相对独立的、开展健康科普文化宣传教育活动的固定场所,配备相应的健康科普宣传资料和设施,开放时间相对固定,原则上每周不少于2次。
2.开展活动。结合卫生周、日,组织开展健康科普资料发放、义诊咨询、健康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健康科普文化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6次,相关活动档案资料齐全。
3.公众开放。实体基地每年开放天数原则上不少于200天;卫生健康单位的实验室和研究基地等根据公众需求和自身工作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向公众开放,每年开放天数不少于20天。
(三)融媒体基地
1.融媒体发布。融媒体基地拓展健康科普文化宣传渠道,积极传播健康科普知识,每年发布篇数不少于150篇,其中原创文章不少于60%。单篇平均阅读数不少于500次,粉丝数不少于10000。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微博等积极广泛宣传健康科普知识。
2.特色栏目及线下活动。开设健康科普特色品牌栏目不少于2个。每年策划健康科普系列主题宣传不少于2次。每年开展各类线下科普活动不少于1次。
(四)活动、项目型基地
1.活动开展情况。在固定场所(如门诊候诊区域、会议室、报告厅等)从事科普文化传播品牌活动时间1年以上,平均每月不少于1次专题活动,每次活动直接受益群众人数不低于50人。在非固定场所(如医院、社区、社会公共区域等)以健康科普项目为依托,持续开展健康科普活动不少于3年,每年不少于30场。该活动由专人负责,并形成健全的组织管理机制。
2.社会影响。活动项目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并能不拘泥于固有模式,注重创新,形成独有的品牌特色,并通过各类传播平台增强活动影响力,扩大受益人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卫生健康委成立健康科普文化基地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宣传处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健康科普文化基地所在卫生健康单位成立创建健康科普文化基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将健康科普文化基地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内容,对创建任务的实施进行跟踪落实。上海市卫生健康委成立健康科普文化基地创建专家咨询组,加强指导工作。
(二)强化舆论宣传
举办各类展览、论坛、讲座、学术交流等活动。运用各类网站、新媒体和客户端,大力宣传健康科普文化及相关内容,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第三批《上海市健康科普文化基地申报表》(见附件)请于2020年10月16日(星期五)前报送到联系邮箱(邮件名格式:“单位+第三批上海市健康科普文化基地申报”),并将加盖公章的申报表邮寄到联系地址。曾申报过但未获得“上海市健康科普文化基地”的单位可继续申报。
联系人:陆彧,电话:34198088,地址:陕西南路122号903室,邮编:200040,邮箱:liuxuemei@wsjkw.sh.gov.cn。
附件:上海市健康科普文化基地申报表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30日
相关附件 附件1:上海市健康科普文化基地申报表.doc
原文链接:http://wsjkw.sh.gov.cn/jswm3/20201016/fc0bb20093124a3a972aa281aad06d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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