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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开展2020年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 ( 2020-06-05)

时间:2021-03-13 来源: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索取号 发布时间 发布机构 文件编号 备注
076478684Q/2020-00136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沪卫办疾控〔2020〕005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市眼病防治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促进中心:

  2020年6月6日是第25个全国“爱眼日”,今年的主题是“视觉2020,关注普遍的眼健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爱眼日”宣传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340号,请自行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下载),现就今年本市全国“爱眼日”宣传活动安排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宣传活动

  6月6日上午,我委将组织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上海市视觉健康中心(上海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技术中心)举办“爱眼日”线上系列宣传活动。届时,将为全国第一个儿童青少年智慧明眸护眼基地揭幕,发布非接触式和动画版两套眼保健操,邀请护眼大使发起“2020守护光明线上挑战赛” 倡议,并启动“护眼习惯养成计划”系列活动之《2020守护光明线上挑战赛》。

  二、工作要求 

  (一)各区要重视全国“爱眼日”宣传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沟通协调,认真组织实施今年的“爱眼日”活动。以“爱眼日”活动为契机,围绕今年宣传主题,大力宣传眼健康的重要性,以及全年龄段人群、全生命周期眼健康工作成效和进展;大力宣传儿童青少年近视、老年白内障、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青光眼等眼病防治知识,增强群众爱眼护眼意识。

  (二)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站、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传播手段,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互动感强的宣传科普活动,全方位发布“爱眼日”宣传活动信息,普及眼健康知识。确保宣传工作广泛、深入、扎实开展。

  (三)认真组织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市眼病防治中心要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市级“爱眼日”活动,并对各区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进行技术指导与支持。各区应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并于6月12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至市眼病防治中心(联系人:王菁菁, 62539696)。市眼病防治中心应于6月16日前将全市活动总结报送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须华峰,23117821)。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3日

  


原文链接:http://wsjkw.sh.gov.cn/jbfk2/20200605/9ae0a79239fe4e8792c5a27b5d1a22c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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