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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辽宁省防盲技术指导组的通知

时间:2021-03-13 来源: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辽卫办发〔2021〕27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各省直医疗机构:

    辽宁省防盲技术指导组(以下简称指导组)自成立以来,协助政府承担了大量防盲治盲技术支持和指导工作,为我省眼健康工作的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随着人民生活方式的改变和眼科疾病谱的变化,防盲治盲工作逐渐转变为涉及全年龄段人群全生命周期的眼健康工作。同时,近年来,由于机构和人员调整,部分指导组专家的工作情况发生了变化。为更好地发挥指导组的技术指导作用,充分调动眼科工作者和各有关方面的积极性,保证眼健康工作的连续性,经研究,我委决定对指导组进行调整,成立由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赵江月同志担任组长的新一届指导组,名单见附件。     

    本届指导组任期5年,主要职责是:协助省卫生健康委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订落实眼健康规划,开展眼健康科普宣传教育,推广眼科适宜技术,开展眼健康相关研究和学术交流,组织防盲治盲和眼健康专业人员培训等。指导组办公室设在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附件:辽宁省防盲技术指导组专家名单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1年3月3日 


原文链接:http://wsjk.ln.gov.cn/wst_wjgg/202103/t20210310_40971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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