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医药新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将4-哌啶酮和1-叔丁氧羰基-4-哌啶酮列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

时间:2025-09-11 来源: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

  

    为严格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严防流失用于制毒,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国家药监局于2025年6月20日联合发布公告,将4-哌啶酮和1-叔丁氧羰基-4-哌啶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予以管制,公告自2025年7月20日起施行。这是中国政府积极履行联合国禁毒公约缔约国义务的举措,体现了积极参与全球毒品治理的态度和负责任大国的担当。

  

  原文地址: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ypggtg/ypqtggtg/20250625105418111.html

相关附件: 关于将4-哌啶酮和1-叔丁氧羰基-4-哌啶酮列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doc
原文链接:https://yjj.sh.gov.cn/qtgzwj/20250625/3106ce6fa2884f85be2024a33fbcde4d.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关闭】【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