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医院健康科普】警惕!眼药水使用不当也会变成毒药水
近期,人民日报报道了一则因眼药水使用不当而造成严重后果的热点话题。起因是一名视疲劳的患者使用了一只虽仍在保质期内,但已经开封很久的眼药水,引发细菌性角膜炎,导致视力骤降至0.1。
原来,对于眼药水来说,保质期≠使用期,眼药水外包装上的保质期通常是指在避光条件下,且未开封的使用日期。一旦开封后,因反复开启而可能伴随的污染,所以开封超过四周则不建议使用。
眼药水是治疗眼科疾病的过程中时常使用,甚至是必不可少的治疗手段之一。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作为一家三级甲等眼科专科医院,在日常的接诊过程中,也时常遇到因眼药水使用不当而造成患者不适的案例。
83岁的张大爷是一位有着40多年开角型青光眼病史的患者,双眼先后经历了3次青光眼手术及1次白内障手术,术后还需要长期使用4种降眼压的药物控制眼压,已经用到了极限,但眼压仍然控制不佳,视力进行性下降。近期更是出现了因使用过多眼药水而导致的药物毒性眼表损伤的情况。若要治疗眼表损伤,就要减少甚至停用眼药水,可若是如此,张大爷的眼压又会控制不住,面对这一两难情况,我院医生经过仔细谨慎的判断,为张大爷制定的治疗方案是:
1. 停用所有降眼压药物以减少药物性刺激
2. 使用双眼经巩膜睫状体光凝术降低眼压
3. 营养角膜,加强局部抗炎同时配合中药外治的方法改善患者眼表的环境
经过一周的治疗,张大爷眼红、眼痛的症状明显消失,眼压不用任何降眼压药物控制良好,治疗效果非常成功。这里要特别提醒青光眼患者,长期甚至终身使用降眼压药物控制眼压时,要注意药物的毒性,要用最少的药物达到控制眼压的目的,不能随意加药或停药,或更改点药的频率,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调整。另外需要定期复查,监测眼压、视神经的改变以及药物是否引起眼表的毒性损伤,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在临床工作中,还会遇到很多乱用滴眼液的病例引起白内障、青光眼、结膜炎等眼病的发生,在此汇总有关眼药水使用的常见误区,供大家了解,预防和避免发生因乱用药物引起的眼部损害。
误区一:眼药水可以长期使用
在使用眼药水时一定要注意检查保质期,即使未是开封的眼药水,一旦过期,便不能继续使用,否则可能引起严重后果。
如果您需要长期使用滴眼液,一定要明确滴眼液中是否含有防腐剂,对于大部分的滴眼液来说,均含有防腐剂,故长期使用会对我们的眼表,比如角膜造成严重损伤,若滴眼液使用两周及以上,症状并未好转,建议及时就医。
另外,有些滴眼液中含有激素,若长期使用会导致激素性白内障及激素性青光眼等其他激素性眼病。
误区二:眼药水和他人共享
眼药水开封后应个人使用,不能转借他人,防止他人的感染性眼病在使用滴眼液的过程中造成传播。
误区三:眼药水打开多久都可以用
大多数眼药水为5ml,开封后在1月内使用。不含防腐剂的眼药水大多数为单只包装,不能超过1天,若仍有剩余也需要抛弃。有些不含防腐剂的大包装眼药水,药瓶属于特殊设计,跟普通眼药水瓶有所不同,因此可供患者在开封后在3个月内使用。此外有些滴眼液有额外的存放要求,需要放进冰箱冷藏保存。
故在领药时要咨询药剂师您领取的药物是否含有防腐剂、是否需要特殊保存温度。开封后的眼药水若超期,保存方式不适宜的眼药水,坚决不可使用。
误区四:眼睛不舒服,随意点一些眼药水
目前手机电脑应用广泛,大部分人会出现双眼干涩、视物模糊、眼红眼痛等症状,自认为没什么大事,随意找到一些以前剩下的、广告宣传的、国外进口的、别人用过后认为有效的滴眼液自己使用。
这种做法是不正确的,属于乱用药物。在使用任一滴眼液之前应先到专业的眼科医生处就诊,明确病因,针对病因正确用药,才能取得治疗效果。更不可以随意叠加几种滴眼液,或增加滴眼液的使用频率,因为滴眼液中可能含有防腐剂,严重者可能会加重症状甚至导致更严重的眼部损害。
误区五:眼药水使用时需要将瓶口接触眼睛
使用眼药水时应先清洁双手,轻轻拉开下眼睑,头轻度后仰同时眼睛向上看,将眼药水滴入下眼睑的空袋内(结膜囊内),瓶口距眼球保持2-3cm距离,点1-2滴即可,切勿将眼药水瓶口接触眼睛。眼药水不能直接点在黑眼仁(角膜)上,更不能接触到角膜,可能会导致角膜上皮损伤或感染。
眼睛虽小,却极为珍贵,滴眼药水需遵循规范,不可随意使用药物。务必听取专业医生的建议,定期进行眼部复查,这对于维护眼健康至关重要。掌握眼病的基本常识,采取预防措施,远比治疗更为重要。让我们共同呵护这扇心灵的窗户,确保其清晰明亮。
原文链接:https://zyj.beijing.gov.cn/sy/whkp/202412/t20241224_39722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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