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60名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持证上岗
12月14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聘任第二批60名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并为新任监督员颁发了聘书。 12月14日,自治区第二批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接受聘书上岗。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任春香摄 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定点医药机构代表、有关领域专家学者、参保群众等。聘期3年,聘期内的监督行为属于自愿、义务性质。 聘任社会监督员是自治区医保局了解民情、倾听民意的重要举措,对于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监督力量,打击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此前,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的社会监督员已超过600人。今年4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印发后,我区医保系统启动新一批社会监督员的选聘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作用,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 近年来,社会监督员工作职责范围逐渐扩大,不仅能对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保服务、使用医保基金以及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等方面进行监督,对全区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项目、药品以及医用耗材的价格进行监督,同时,根据工作需要,社会监督员还可以参加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组织的日常检查、行政检查、明察暗访活动。 国家一级演员、新疆著名笑星高建新说,他连续两次被聘为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深感责任重大,作为文艺工作者,他将继续通过相声、小品等演出活动讲好医保故事,宣传医保政策,同时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把群众关于医保的呼声和要求、意见和建议反映给医保部门,履行社会监督职责。
原文链接:http://ylbzj.xinjiang.gov.cn/ylbzj/ybdt/202412/2df728fffe29457aa119c1a26204198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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