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四举措提升药品安全满意度
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基础保障和头等大事。今年以来,滁州市市场监管局严格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坚持守护皖东人民用药安全的核心思想,努力构建科学、高效的药品安全监管体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药品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根据省药监局各项工作安排,因地制宜制定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药安乡村”和“守护当夏”等各类药品安全监管行动方案,明确相关指标、主要举措和工作要求,为市局药械化相关科室及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提纲挈领式的工作指南。充分发挥市局药械化监管科室按环节分工的优势,确保药品流通、使用等各环节监管紧密衔接、畅通无阻,各项任务能够贯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深入开展执法办案岗位练兵活动,连续两年举办滁州市药品安全监管培训班,邀请省局稽查骨干、相关处室领导、专家开展理论培训和现场实训,提升监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确保在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能够依法、科学、精准监管。突出旅游景区、车站、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监管地域,聚焦小药店、小诊所、小美容院、药械网络销售企业等重点监管对象,加大对辖区内药械化经营和使用单位的巡查频率和抽检力度,切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加大处罚力度,对销售假药、劣药等严重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形成有效震慑。今年以来共检查药械妆经营使用单位4400余家次,查处药械化案件500余起。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与卫健、医保部门建立监管信息互通机制。与公安、检察、纪检、卫健等部门沟通协调,联合市直13个部门组建行刑衔接滁州合成作战中心,建立复杂案情定期会商、联合检查定期开展、重大问题专题研究等五个方面的互联互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强化疫苗药品、特殊药品、集采中选药品、A型肉毒毒素监管,对于涉嫌犯罪的药品安全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今年以来共开展联合检查22次,移送公安部门案件10件,移送卫健部门案件5件,移送医保案件2件,有效保障了药品市场安全。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依托安全用药科普宣传站点,利用官方微信、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深入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宣教,营造药品安全“人人参与 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出台《滁州市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管理制度》,选拔社会监督员,深化拓展了滁州社会各界参与药品安全监督的途径。招募热心公益事业的志愿者,组建药品安全志愿者队伍,开展药品安全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用药知识宣传工作,提高公众药品安全意识,提升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满意度。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zwgz/sxdt/1225988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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