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现对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印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9号)文件要求,顺利完成按病组付费2.0版分组方案的切换准备工作,进一步推进我省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DRG)收付费标准价格,结合医疗机构2023年以来的实际运行情况、手术治疗技术和用药方案的变更、新增化疗集采药品和日间化疗的开展等,对部分方案的收付费标准进行调整。
二、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医保局DRG/DIP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及DRG/DIP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医保政策协同,加快与DRG2.0版分组和支付政策的衔接工作,统筹支持医疗机构发展,对C-DRG相关分组和收费标准进行调整,进一步推进支付标准与实际资源消耗相适应,全面做好切换前的准备工作。
三、范围期限
《通知》规定的政策调整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2024年11月1日前入院的住院病人仍执行原有收费标准。
四、主要内容
(一)新定收费标准。一是将部分分组进行合并,并制定新的收费标准,例如:将I307A(炎症性肠病,有合并症并发症)与I307D(炎症性肠病,无或有轻微合并症并发症)合并为I307Z(炎症性肠病)。二是取消U301D(恶性肿瘤的化学治疗,住院天数小于等于7天)和U301C(恶性肿瘤的化学治疗,住院天数小于等于15天,大于7天),新增U301Z(恶性肿瘤的化学治疗),并制定新的收费标准,其中包含日间化疗收费标准。
(二)调整收费标准。调整A104A(钻孔及非开颅手术,有严重合并症并发症)、G103A(心脏中等联合手术,有合并症并发症)、H102Z(造血干细胞移植)等79个DRG组的收费标准。
(三)新增日间化疗政策。本次调整制定了日间化疗收费标准,符合日间化疗相关规定的化疗病人将纳入DRG日间化疗病组,执行日间化疗收费标准。不符合日间化疗相关规定的化疗病人,仍执行原有的收费政策。
(四)新增相关政策。本次调整新增了高倍率病案、特例单议病案、QY(歧义)组病案、0000组病案、动态调整机制等五大政策机制,强化病案质量管理,多维度精细化管理医保基金。
(五)工作要求。相关医疗机构要不断提升质控水平,优化DRG病案质量。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临床诊疗规范,不得自行限定药品耗材使用范围,加强择日住院管理,不得出现分解住院、体检住院、低标准入院,杜绝诊断升级、院外购药、减少服务等不规范诊疗行为,合理、合规使用医保基金。
联系人:陈晖,联系电话:0591-86312917。
原文链接:https://ybj.fujian.gov.cn/zwgk/zcjd/bmzcwjjd/202410/t20241030_65559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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