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丨全省率先!黔南州出台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党政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实现更高水平药品安全,近日,黔南州委、州政府印发《黔南州落实党政同责推动药品安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全省各市(州)中率先制定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制度文件。
《实施意见》共5个方面17条措施,从强化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三方责任”落实,强化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强化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行刑衔接体系建设,强化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卫生执法专项整治、打击制售假劣药等犯罪活动,强化监管对象名单动态更新、乡镇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药品检验机构能力达标建设、药品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全面深化药品安全改革,全面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全面构建起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党的二十大提出“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也明确要求“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为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黔南州市场监管局充分借鉴各地经验做法,起草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框架结构,广泛征求各县(市)党委、政府及州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按程序将《实施意见》提请州委深改委会议审议后印发。
“一直以来,黔南州委、州政府都高度重视药品安全工作。将《实施意见》列入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州委、州政府鲜明的人民导向。”黔南州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黔南州将充分发挥政府食药安办作用,全力推动《实施意见》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不断推动健康黔南、幸福黔南建设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原文链接:http://yjj.guizhou.gov.cn/xwdt/szdt/202409/t20240914_857099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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