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四项举措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上半年,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创新监管方式,全面加强风险防控、案件查办、协同联动、监管能力等四项措施,着力提升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全市药品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一是风险防控扎实有力。针对趋向性、普遍性的安全隐患问题,开展覆盖线上线下全领域、各环节的专项行动。发布风险清单,检查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家、药品经营企业388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471家、医疗机构204家,集体约谈12家,排查药械化风险点292个,限期整改141项。上报药械化不良反应报告3278份、药物滥用监测表24份,其中药品新的严重的报告1113份,占比49.7%,严重的报告357份,占比15.9%。
二是案件查办成效明显。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品种,集中力量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办结药械化案件76件,移送公安机关4件,捣毁假药生产窝点3个,查办货值金额50万元以上大要案2件。出台《马鞍山市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工作规则(试行)》,加强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案件的监督和指导,提高案件查办工作效率。联合公安机关成功查获“7.17”生产、销售假药案,涉案金额1300余万元,被公安部、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挂牌督办。
三是协同联动持续深化。推进与省药监局第七分局马鞍山工作站双向挂职、联合检查、联合培训等制度落实,开展联动执法、联合检查等20余次。市政府印发《马鞍山市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三医联动”工作例会。联合医保部门开展药店库存与进销存系统数据符合性检查,联合卫健部门开展全市口腔诊疗机构检查。成立药品风险防控工作专班,推动不良反应检测机构与药品监管科室合署办公,加强监检联动。
四是监管能力稳步提升。与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合作成立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马鞍山工作站。市食品药品检验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达到国家局能力建设C级标准,开展涉刑案件相关的药品检验34个参数扩项。市食品药品检查中心培养省级检查员11人(14人项)、市级专兼职检查员75人,遴选基层所监管人员18名申报省级检查员,检查力量持续增强。开展药品生产经营“周三助企日”活动,对22家药械化企业开展“证前帮扶”,证后回访12家次。推动基层药品安全“四员”队伍建设,27个乡镇397个村社区配备“四员”778名,协助监督检查18次,排查风险隐患2个,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zwgz/sxdt/1223709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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